视频红珊瑚制品,不允许出境

10月29日,深圳海关对外通报,经技术部门鉴定,该关所属皇岗海关在过境快件中查获红珊瑚制品1件,净重1.6公斤。目前,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。皇岗海关在货运出境渠道对过境快件进行机动查验时,发现一件申报为“玻璃制品”的快件的过机图像与传统玻璃制品呈现出较大区别,遂进行开箱查验。经查,该物品通体呈深红色,其上雕刻有3个人物,做工十分精美,初步判断为疑似濒危物种红珊瑚制品。后经鉴定,该物品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红珊瑚制品,初估价值约人民币60万元。海关提醒:红珊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属于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Ⅲ列明的濒危野生动物。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,属违法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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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/深圳海关

监制/陶永

审校/刘畅

编辑/雷煦

美术编辑/卫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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